摘要
关于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鲁人考函〔2019〕24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9〕1号)要求,现将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级别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方式 | |
初级 | 10月20日 | 9:00-11:30 |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 闭卷笔答 |
14:00-16:30 |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 |||
中级 | 10月20日 | 9:00-11:30 |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 |
14:00-16:30 | 统计工作实务 | |||
高级 | 10月20日 | 9:00-12:00 |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 开卷笔答 |
二、考试成绩管理
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颁发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应试人员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网址:www.cpta.com.cn)。
三、报考条件
(一)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报名参加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2.报名参加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四、报名安排及资格审核
(一)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
201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含初、中、高级)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6日9∶00—7月24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7月22日9∶00—7月26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7月27日9∶00—7月31日16∶00。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信息24小时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新注册的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能正常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请应试人员上传符合标准要求的照片。以往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
己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报名时,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本市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审查工作分为网上核查和现场核查。
应试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信息进行条件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自动通过网上资格核验。各市人事考试机构须对所学专业与允许报考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试人员、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进行现场核查的应试人员所需提供材料: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提供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201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原件(报考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提供;中专学历报考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提供)。
2.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提供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201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三)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可根据属地原则报考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应试人员网上报名期间:
1.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请与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
2.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010-86482871)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五)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9∶00至10月20日14∶05。
各市务必将审核方式、时间、地点和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及方式进行公告,确保应试人员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考试组织实施
(一)2019年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济南、青岛、泰安、临沂、滨州市设置考区,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在济南设置考区。
(二)2019年考试继续使用考场情况记录卡,请各市工作人员仔细阅读记录卡上的内容和注意事项,并指导监考人员正确使用(填写)。考试结束后,要组织监考人员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卡(一式两份),收齐答题卡并按照准考证号码顺序排列,与一份考场情况记录卡一起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内(另一份考场情况记录卡不封装,考后送至指定地点)。
(三)各市要认真贯彻执行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阶段的考务工作。要认真做好试卷运送、交接和保管工作,确保试卷安全。考试期间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认真执行有关报告制度。
六、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9〕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31号)文件要求,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初级每人每科65元,中级每人每科63元,高级每人每科50元。
七、考试大纲
2019年度各级别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8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各市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执行力度,务必使应试人员、考务工作人员熟知相关规定,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切实做好考试的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附件: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表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7月5日
附件
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表
工作内容 | 工作时间 | 方式及途径 |
报送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核点信息汇总表 | 7月9日前 | 协同办公平台 |
报送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资源表 | 8月14日前 | 传真至0531-88190514 协同办公平台 |
报送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卷领取及值班信息表 | 10月15日 | 协同办公平台 |
从指定地点领取试卷 | 10月17日 | 专人专车 |
考试实施 | 10月20日 | |
将答题卡、座次表及一份考场情况记录卡(各考区自行复印留存作违纪处理)、监考人员名单、巡视人员安排表(具体到考场)送至指定地点 | 10月21日 | 专人专车 |
报送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情况表 | 10月28日前 | 传真至0531-88190514 原件寄送 |
注:所涉及表格请各市自行从考务通FTP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