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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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从业登记通知的相关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说明

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

本通知对温建价(2015)30 号的文件中的相关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说明。

1、增项考试合格人员只需提供浙建站市[2015]39号文件附件的“浙江省2012-2014年度造价员从业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成绩合格证明及原证书,不需要网络申报;

2、2015年考试合格的人员网络申报时不需要申报业绩;

3、养老保险只需提供单位统一交费名册;

4、今年不申请从业登记的考试合格人员需提供照片及成绩合格证明,用于造价员证书的领取。

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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