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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红河州市监督管理局、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证实,宋**等10名执业药师存在“挂证”行为,云南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按照《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撤销其执业药师《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将“挂证”执业药师的不良信息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奖惩记录”栏,现予公告。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mpa.yn.gov.cn/newsite/ZwgkNewsView.aspx?ID=6d396fd3-b350-41ea-9bbf-ed677b1c28a3

国家药监局要求,加强对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配备和在岗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尽职履责。

对于不按规定配备且整改不到位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依法查处,并采取暂停处方药销售等行政处理措施。

对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要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撤销其注册证书并坚决予以曝光;还要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挂证后果非常严重,可不要犯错哦,目前全国各地药店正在完善执业药师的配备,大家不要贪图挂证的一时好处,毁掉自己考证时付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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