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部分省份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核工作。以下是报名公告中提及需要考后审核的地区,未提及地区是否需要考后复审请以地方要求为准。 目前实行考后资格审核的地区有:广东、广西、湖南、重庆、贵州、江苏、海南、福建、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宁夏、江西、黑龙江、辽宁、河北、新疆。
地区 | 考后审核方式 | 详情 |
江苏 | 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 点击查看 |
江西 | 成绩合格人员承诺情况和违纪违规人员名单将在江西人事考试网进行考后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应试人员应持续关注江西人事考试网。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人员将于成绩公布后进行抽查。 | 点击查看 |
广东 | 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的“报考条件在线核查”栏目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 点击查看 |
广西 | 成绩公布后,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广西数智人社社保缴费业务系统、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等相关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对报考人员填报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单位、工作年限等报考信息真实性开展考后核查和成绩监管。须进行考后重点核查的报考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承诺核查”栏目公布,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 点击查看 |
海南 | 资格审核贯穿考试全过程。资格审核人员通过报名平台依据应试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应试人员无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在审核过程中,资格审核部门可要求存疑应试人员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试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应试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规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 点击查看 |
辽宁 |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 | 点击查看 |
黑龙江 |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核查贯穿本项考试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与监管。 | 点击查看 |
福建 | 考后现场资格核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各设区市建设局、人社局负责本地区考后资格核查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届时可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查询。 | 点击查看 |
河北 | 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自行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机构将利用报名数据信息及上传图片,通过官方数据查验、比对以及现场核查等方式集中对全部科目成绩通过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对存疑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复审,具体时间和所需材料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全部科目考试成绩予以取消。 | 点击查看 |
湖南 | 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及时公布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名单公布后15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合格,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免试部分科目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5类考生的报考条件需参加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 点击查看 |
重庆 | 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将采取信息比对、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复核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须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补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核查资格,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留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 | 点击查看 |
云南 | 考后资格审核以最后一次上传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材料为准,2025年5月30日24:00后不得更换,资格审核结果公示期陈述只可举证或补充材料证明原上传证书或资料的真实性。 | 点击查看 |
贵州 | 选择“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方式(“考后资格核查”方式)报名并取得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考试机构的报考资格核查,核查通过方可取证。核查不通过、逾期未完成资格核查的考生,取消考试成绩。资格核查具体时间及安排将通过“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及时发布,请报考人员保持关注,以免贻误。 | |
新疆 | 本次考试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在办理注册业务时合并进行审查。 | 点击查看 |
西藏 | 成绩及分数线公布后,我厅将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复审,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 点击查看 |
陕西 | 待成绩合格线公布后,将对成绩上线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公布合格分数线及考试合格人员网络资格审核事宜另行通知。 | 点击查看 |
青海 | 待2025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我中心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年度成绩合格且可以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复核通过后方可发放资格证书。请及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按时进行复核,逾期将影响证书发放。 | 点击查看 |
宁夏 | 考试成绩发布后,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的人员须及时关注宁夏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公告,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核。 | 点击查看 |
首次报考人员: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报考“(增项)”人员: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相应专业〈增项〉”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免试部分科目人员: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考评结合”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6、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2025年二级建造师查分预计7月份开始,如果同学们不想错过查分消息,可以进入咱们的查分交流群或者订阅查分消息通知。考试资讯和最新查分消息会及时给大家通知>>进入2025二建成绩查询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