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答辩人数和评审要求,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进行答辩
报考各职业二、一级需进行综合评审,考生将集中安排在省本级(南昌)考点考试。综合评审采用直接撰写专题论文或考前提交论文进行口头或书面答辩方 式。对于综合评审需要进行论文答辩的考生需在距理论考试15个工作日前一周内提交论文至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110室(上半年5月1日前,下半年11月1日前,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论文考生视为放弃综合评审答辩考试)。根据答辩人数和评审要求,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进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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