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河南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 职称英语不再是硬条件
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
豫人社职称〔2016〕1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等院校:
根据《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过深入调研论证,确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不作为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必备条件;用人单位可根据系列、专业和岗位特点,自主确定职称外语是否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
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的新形势下,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是一项长期任务。职称外语政策调整后,各地、各单位要根据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和岗位要求,鼓励和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外语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2016年8月15日
9月23日召开的全省职称工作会议透露,我省将加快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在今后的评审中,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为重点,引导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与职称评审。
外语不作为评审必要条件
针对不同行业、专业特点,采取不同的评价方式。对教育、卫生、文化、科研、体育、新闻、农业等以提供公共服务为主的系列实行评聘结合,在结构比例和岗位限额内进行职称评聘;对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律师、公证、工艺美术等社会化程度较高的系列实行评聘分开,实行社会化的水平评价。
高校教师不再采用单一的评价标准,而是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和推广服务型三大类,分别设置不同的评审条件,进一步下放高校自主评审权,逐步推行“以聘代评”。卫生计生系列职称评审实行分级分层评价,对基层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要求,提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工作实绩的权重,把病案病例、技术报告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自去年我省对在野外和基层一线等13类人员实行职称外语免试后,今年,我省又加大了政策调整力度,不再将职称外语作为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
畅通职称评聘“绿色通道”
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政策倾斜力度。对城镇学校和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晋升高级职称,要求必须有一年以上在基层工作或支教、支医经历;专业技术人员在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时,可结合基层工作实际适当倾斜,淡化论文论著要求,把在基层工作的技术总结、技术报告等纳入评审范畴。
今年,我省进一步畅通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基层一线急需紧缺人才等,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和岗位数额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评价领域拓展到新产业、新业态
今后,我省职称工作重心将加快转移到为全省重大发展战略服务、为非公经济发展服务、为新兴行业发展服务上来,将人才评价标准拓展到新产业、新业态中。
自然科研系列评价标准更强化科研成果转化,把评审人在创新创造等工作中取得的业绩及其经济社会效益等作为重要条件,通过职称评审引导科研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