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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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报考人员能否同时报考遴选职位和选调职位?

答:《公告》中规定“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即只能选择遴选或选调的一个职位报名,不能同时报考。

2.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需要在报名时提供吗?

答:《报名推荐表》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3.报考年龄是怎么界定的?

答:30周岁以下,指1985年11月以后出生(不含11月);35周岁以下,指1980年11月以后出生(不含11月);40周岁以下,指1975年11月以后出生(不含11月);45周岁以下指1970年11月以后出生(不含11月)。

公告中所涉及“以上”、“以下”均包含本项。

    4.公务员工作经历年限、基层工作经历年限如何计算?

答:公务员工作经历年限和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11月30日。

公务员工作经历,指进入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队伍,在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的经历,同《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中的“机关工作经历”。

例如,张某2013年毕业即被录用为我市某区县公务员,且于11月30日之前入职,则其既具备2年基层工作经历,也具备3年公务员工作经历。在前述条件基础上,如张某自2014年11月在现单位工作至今,则可以参加本次遴选。

5.垂直管理的基层科队站所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方法?

答:垂直管理的基层科队站所, 因其不具有独立人事管理权,与所属区县机关可视为同一单位。例如:某人在基层地税所工作2年,后调入区县地税局机关工作1年,可以视为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

6.全日制教育如何界定?

答:部分单位要求的“全日制”学历,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期间就读取得的学历、学位,不含各类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

7.专业及相关工作经历范围如何界定?

答:对职位规定的专业资格条件、相关工作经历等有疑问的,由遴选或选调机关界定具体范围并负责解释。

8.关于英语水平有关问题如何掌握?

答:英语水平在专业英语四级以上的,视同具有全国大学英语(CET)六级水平。未参加上述英语等级考试的,由遴选机关结合实际认定。

9.中央驻津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可否报考此次遴选或选调?

答:符合职位条件、所在单位同意推荐的中央驻津单位基层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纳入本次公开遴选对象范围。

面向全市范围进行公开选调的职位,中央驻津单位符合条件人员也可报考。

10.市级机关的所属机构是否属于“基层”?

答:对于市级机关内设机构以外的处级下属机构、所属处级参照管理单位等,可视为“基层”单位,纳入本次公开遴选的对象范围。

11.关于任职试用期内人员不得报考问题?

答:在干部任职试用期内,不能报名参加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如,某人晋升副科长未满一年,尚在任职试用期,不得报名。

12.实行职员制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是否可以报考相当职务层次的职位?

答:实行职员制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可以报考相当职务层次的职位。其中:五级职员相当于县处级正职、六级职员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七级职员相当于乡科级正职、八级职员相当于乡科级副职。

13.干部挂职期间的职务层次如何认定?

答:干部挂职期间的职务层次以本人在选派单位所任职务为准。如,某科长在基层单位挂职副处长,其职务层次为乡科级正职。


1. 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政策指南,按要求依次完成“填写个人详细信息”、“上传照片”、“填报职位”等环节。信息填写务必真实、准确、规范、清晰,按规定必须填写的项目,不得漏项。

2.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不得同时报考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

建议考生不要等到报名截止最后一天扎堆报名,届时由于提交量大容易造成网速较慢、影响报名的情况。11月10日16:00报名截止后,如单位审核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信息不全予以拒绝的,考生将失去改报其他职位或补充相关信息的机会。

3. 报考者咨询有关政策方面的问题,请按咨询电话与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联系;咨询具体职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请按照职位表中的咨询电话直接联系遴选或选调机关;咨询考务及网络技术方面问题,请按咨询电话联系考评中心或信息中心。

4. 建议将需要大段编辑的“学习经历”、“工作简历”、“获奖情况”等信息先存文档再粘贴到个人中心,首次填写报名时自动带入到报名表对应项目中,避免由于在报名表中编辑时间过长导致正在编辑信息的丢失。

5. 部分项目点击下拉选项或“查询”按钮选择即可。例如性别、政治面貌、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机关工作经历年限、学历学位、报考单位、报考职位等项目。

6. 考生填写报名表后,可点击“暂存”按钮,对所填内容进行保存,此时报名表并未提交,考生仍可随时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表一旦提交,考生不能再修改。注意:考生必须点击“提交”按钮,方可使报名生效。

7.系统将根据填报内容自动生成《报名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在取得面试人选资格后,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正反面),由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资格复审时提供。其中,“本人承诺”栏目须由报考者手写签名。

8. 关于电子照片上传的要求和制作方法,请阅读《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制作说明》。

9. 为保证您顺利完成网上报名,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