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16纵火案造成22死3伤,此次火灾,我们的问题在哪里?应该吸取哪些教训?
16日凌晨4时30分左右,常熟市虞山镇漕泾2区74幢发生火灾,致22人死亡(15男7女)3人受伤。该起火点系当地一餐厅员工宿舍,住有20余人。现场惨烈,让人触目惊心。
无论如何,我们都要探讨一下,吸取些教训,进行反思。
1、火灾的大体情况
(1)发生的时间和地点。7月16日凌晨4时29分5秒,当地警方接到报警,苏州常熟市虞山镇漕泾2区74幢发生火灾。
(2)着火的建筑。两层小楼,带一个阁楼。总面积178平方米左右,建于1995年。除阁楼外,其他房间的外窗都有铁栅栏。
(3)是个群租房。这个房子是附近一个“四阿哥”餐厅的老板租的,主要是住餐厅里面的厨师、服务员什么的,有男有女,平均年龄是二十五六岁。
(4)户内人员分布。据了解,一楼三间宿舍,住5人;二楼五间宿舍,住14人;阁楼,住7人。具体是否住了这些人,还不是太清楚。
(5)纵火嫌疑人被抓。此人是餐厅老板的叔伯兄弟,据说是因借款不成报复,使用汽油纵火,并锁住了其他人逃生的门。
2、问题在哪里?
毫无疑问,纵火犯罪该万死。但除此之外,是否还有别的?
(1)群租房。这个到处都是,真让人头疼。好多城市,好多地方,一户里面住十几人,甚至几十人,并不鲜见;一些二层、三层的独栋小楼,分隔成小格子,里面也满满的都是人。
(2)管理的标准?群租房,屋里应该住几人,每人多大面积?房子的条件是什么,满足什么要求?归谁去管理,由谁去检查和审批?怎么落实到位?这些问题,个个都是关键。
(3)火灾报警器。室内发生火灾,能够保全生命的、最为重要的消防器材就是火灾报警器。因为它能在第一时间内让你醒来,让你有时间去反应和自救。但遗憾的是,多少出租屋里,都没有,没有,没有!
(4)门和隔墙。如果一户里面,一栋小楼里面,要住很多人,那和小旅馆几乎没什么差别。任何一间屋子起火,或者公共部分起火,或者在某处纵火,其他部分要想不受影响,那么隔墙和门就格外重要。有个耐火的砌到顶的墙,有个耐火1个小时左右的防火门,会救很多人的命。
(5)栅栏和广告牌。这种小楼或者出租户,一般都只有一个楼梯,烟气会很容易充满楼梯导致不能使用。因此,第二逃生通道必须保留,窗户上面,必须不能有铁栅栏(有的话需要留逃生开口)、不能有广告牌。
(6)逃生梯和绳索。多层的建筑,象这次纵火案的现场,如果有门能挡烟挡火,窗户又是可以开的,再有个悬挂在外墙上的逃生梯,或屋子里有个十多米的绳子,那还是能活命的。
这么多问题,在遇到火灾的时候,我们毫无还手之力,被一击而穿!
3、我们该如何避免?
(1)那些户主们把房子租出去,务必考虑安全啊!为员工租下房子,也得保证员工的生命。
(2)抓好火源的管理。出租屋内的电线、用电设备、生活用火、吸烟、化学品,等等,要管好。火源管好,才能有效避免发生火灾。
(3)尽快制订标准。火灾报警器、防火门、排烟措施、防火的隔墙、逃生梯、绳索、灭火器,等等,还是要有些标准,并且要强制执行。
(4)抓好属地管理。安全的事,不是哪一家的事,不是光靠派出所、消防就能干好的。政府有责任,网格员有责任,出租户有责任,租主也有责任,这些责任都要各自认领。
(5)要宣传和培训。社会化的消防宣传培训和教育,政府要拿钱出来,要请公益机构或其他专门培训机构,把最基本的火灾防控、火灾自救知识普及到所有人,慢慢养成防灾习惯,慢慢提升消防意识和增强消防素质。
纵火者可恨。安全意识的淡薄,火灾防控措施的欠缺,可怕。
抱怨没有用,二十二个年轻生命的凋零,告诉我们:有用的,是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