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地区一框架结构建筑物,层数6层,高度为22 m,筏板基础,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价为1000万元,合同工期360天,合同约定钢筋由业主供应。
施工单位开工前,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编制现场三级安全教育、岗前教育等培训计划。
由于基坑开挖期间连续暴雨,导致基坑泡水严重,并发现排桩支护结构墙顶位移有增大的迹象,最终导致边坡塌方;
由于设计变更,基坑深度由5.5 m变为7.5 m ,施工单位将已经论证过的专项施工方案水泥土桩墙支护改为土钉墙支护;监理工程师检查时发现土钉墙支护结构没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监理工程师要求整改。
在结算时,施工单位提出支护结构措施费调整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拒绝同意。
【问题】
1、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还有哪些类型?
2、新上岗操作工人岗前教育培训的内容是什么?
3、简述边坡塌方的原因有哪些?支护墙顶外移过大时,应采取哪些应急处理措施?
4、土钉墙支护结构是否需要重新论证?说明理由。土钉墙支护分为哪几类?
5、监理工程师拒绝措施费的调整是否正确?为什么?
1、教育培训类型还有:1)各类上岗证书的初审、复审培训 2)日常教育 3)年度继续教育
2、新上岗操作工人岗前教育的内容为: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安全操作规程;
3)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
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
5)预防、减少安全风险以及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方法和措施。
3、(1)边坡塌方的原因有:
1)基坑(槽)开挖坡度不够。
2)在有地表水、地下水作用的土层开挖时,未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
3)边坡顶部堆载过大,或受外力振动影响。
4)土质松软,开挖次序、方法不当。
(2)应采取加设支撑、加设锚杆、支护墙背卸土等应急处理。
4、(1)土钉墙支护结构需要重新论证;理由:因为当专项方案发生重大调整或修改时需要重新论证。
(2)土钉墙分为单一土钉墙、预应力锚杆复合土钉墙、水泥土桩复合土钉墙、微型桩复合土钉墙。
5、监理工程师拒绝措施费调整正确。
理由:工程变更引起措施费调整的应事先将拟调整方案报发包人确认,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