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各地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组织和培训一般由当地的药师协会负责,具体以当地的主管部门通知为准。通知中会说明怎么办理继续教育,在什么地方办理继续教育。
首先,我们要明确: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在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如果想要从事这个行业,就必须进行注册,经注册后,才能以执业药师的身份上岗。
注册证书有效期为五年,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条件之一就是要提供继续教育学分。拿证的当年注册补不需要学分,之后注册或延续都需要学分,所以执业药师拿证之后,基本每年都要参加继续教育的。
执业药师依法接受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及时掌握最新药学理论、技术知识,保持高水平的执业道德和执业能力的必要条件,是正确履行其职责的必要条件。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项目制和登记制度。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有的考生可能因为种种原因错过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该怎么办呢?因各地政策有差异,建议考生们可以联系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执业药师协会、药监局这些继续教育部门,做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