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徽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工作提示
根据我厅工作安排,自即日起,安徽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相关工作由安徽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转至安徽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具体办理。取得安徽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且需要注册的人员,可在本网站首页点击“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按流程办理。
取得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跨区域注册办理流程待《长三角区域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一体化管理暂行办法》印发后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51-62675048。
安徽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
2026年1月6日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