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征集第二批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监督检查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造价咨询行业监督检查,规范执业行为,促进建设工程造价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宁波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监督检查办法》(市建管[2022]18号),已征集了我市首批共65名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监督检查专家。为满足行业需求,现继续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二批专家,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自愿报名,由所在单位统一推荐,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二)在行业(或单位)内公认、有较高威信(或较大影响)、专业水平较高的造价管理人员或造价业务骨干,有从事内部复核、审定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熟悉工程造价方面的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较高的工程造价理论水平,热心为工程造价行业发展服务;
(四)取得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10年及以上;或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连续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及以上;
(五)我市造价咨询企业信用动态评价等级5A的企业限报2人,4A级企业限报1人;市建筑施工龙头企业限报1人;工程造价评审机构限报1人;同一企业每个专业原则上限报1人;
(六)目前首批专家库中,安装专业及园林专业专家占比较少,同等情况下,该专业专家申报优先。
二、专家库管理
(一)专家库专家按照“自愿、择优、公开”的原则进行动态管理,根据造价管理工作需要,适时优化。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取消专家库专家资格:
1.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
2.对工作不负责任,作风不严谨,受到投诉并经查实;
3.在聘期内有从业不良信用记录,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4.被吊销职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
5.长期不履行专家工作职责,受邀请后无正当理由缺席两次;
6.利用专家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并经查实;
7.因身体健康、工作调动等原因,本人申请退出专家库。
三、申报材料
(一)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监督检查专家申请表;
(二)本人典型业绩汇总表。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在2026年1月2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申请表需同时提供扫描版和电子版)报送至邮箱nbzjzxgl@163.com。
联系电话:89180903,89385161造价信息科
(二)我站核实申报材料,通过内部评议方式,确定宁波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监督检查专家库名单并公布。
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服务总站
2026年1月7日
文章原标题:关于征集第二批宁波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监督检查专家的通知
文章来源: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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