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应急局 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2025-2026年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人员实施奖补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学习主动性,壮大全市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提升全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六化”工作的部署要求,决定对2025-2026年全市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人员实施专项奖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奖补政策,激励全市安全生产领域从业人员提升专业技能,积极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不断扩大我市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规模,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奖补对象及条件
申请奖补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资格取得: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参加并通过初级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2. 在职从业:申请时,申报人须为受聘于我市辖区内,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3. 社保缴纳:截至申报之日,已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6个月(含6个月)。
4. 不予奖补情形:公务员、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人员,不纳入奖补范围;仅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增项考试的人员,不属于首次取得资格范畴,不纳入奖补范围。
三、奖补标准
1. 初级资格:对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
2. 中级资格:对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800元。
四、奖补程序
奖补工作按年度组织,具体流程如下:
1.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向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区应急管理局提交奖补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
2. 区县审核: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并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汇总后报送无锡市应急管理局。
3. 市级复核与公示:无锡市应急管理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确定拟奖补人员名单,并通过市局官方网站或其他指定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4. 资金发放: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无锡市应急管理局按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将奖补资金直接发放至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五、相关说明
1. 同一人同年度取得多个资格:对于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取得初级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仅按照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2. 既往取得资格人员:对于在本奖补政策实施前(即2025年1月1日前)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不适用奖补政策。
3. 诚实守信原则:申报人员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一经查实,除追回已发资金外,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 奖补资金列入当年应急管理专项资金预算安排。
5. 本实施方案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5月7日
来源: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