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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6〕129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6版)》(见附件)要求,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应依法、及时、准确填报相关数据。企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数据,由企业法人单位汇总上报。

二、填报过程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规定时限内,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https://ce.mohurd.gov.cn/cecaop/login/view.do?op=goLoginTongji),完成各项统计数据的填写与自校。将系统打印形成的书面报表(建造1、2、3、4表)加盖企业公章后,连同企业2025年度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报送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市级审核通过后,企业方可登录系统提交上报。上报后,企业要及时关注系统内数据审核状态,未通过审核的,要根据审核意见修改数据重新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明确专职统计人员,组织辖区内企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6版)》,指导督促应统尽统企业按时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统计调查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6月22日前报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中心。

(二)从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依法规范纳统,2026年6月20日16:00前仍未填报数据的,一律视为迟报。对于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和故意规避纳统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周*、张*青,联系电话:0531-51765504,邮箱:zhangqingqing@shandong.cn。统计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10-62041661。

附件: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2日   

内容原标题: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内容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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