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统一鉴定、全省统一鉴定职业的鉴定日期分别定为5月21、22日和11月19、20日。 11月19日考试内容及考点预测,立即查看>>
全国统一鉴定、全省统一鉴定职业的鉴定日期分别定为5月21、22日和11月19、20日。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及考核方案见人社鉴发〔2016〕1号文。全省统一鉴定具体时间安排及考核方案详见附件1~2。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和全省统一鉴定数据要按时上报省中心统考管理科,电子数据、汇总表和交费电子表必须同时上报。省中心上半年收取数据截止时间为4月8日,下半年收取数据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逾期不报的单位将不安排参加本次统一鉴定。
全国统一鉴定和全省统一鉴定的电子数据信息应分别报送不得混淆。每个职业都要单独生成一个独立的批次文件,补考数据不得拆分单列。同时,应提供完整的纸质和电子版的批次文件清单,标识出报名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每个批次电子文件的名称、文件中数据对应的职业、等级和报名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