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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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考试性质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该考试具有两考合一的功能,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初中毕业要求的主要依据,也是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还可以作为衡量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依据。

    二、命题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有利于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有利于推进思想政治学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思想政治学科的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科学的思想政治教学评估体系,为高中阶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提供依据;思想政治学科考试结合北部湾四市同城初中思想政治教学实际,重点考查学生思想政治基本知识、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以及学生在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方面的发展状况。

    三、命题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以初中学生逐步扩展的生活为基础,以国内外重大经济、政治、科技、文化事件为载体,紧密联系社会生活和学生生活实际,将正确的价值观蕴涵在试题之中,体现学科德育功能和价值取向,突出时代性和教育性特点,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基础性原则。严格依据教育部制定的《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充分体现“两试合一”的特点,重视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查,体现考试内容的基础性。

    (三)科学性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命题,做到考试内容和形式科学,文字表述简明准确、图表清晰,符合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认知水平,试题难易适当,具有较高信度、效度和适当的区分度。

    (四)全面性原则。在全面考查学生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视对学生在具体、开放的情景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关注学生在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过程中体现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四、考试范围

    《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第三部分“课程内容”中所规定的部分内容,参考当地使用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思想品德》(人教版和教科版)教材。

    五、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心中有法。

    1.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理解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知道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理解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一定的法律制裁。

    3.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掌握获得法律帮助和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途径,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

    4.了解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心理和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二)权利与义务

    1.了解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懂得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2.知道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4.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和智力成果权不受侵犯,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经济权利。

    5.知道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益。

    (三)法律与秩序

    1.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的根本的活动准则,增强宪法意识。

    2.知道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体会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有赖于每个公民的参与,是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

    3.知道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

    4.了解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是法律有效实施和司法公正的保障,增强公民意识,学会行使自己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5.懂得维护国家统一,维护各民族的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四)认识国情,爱我中华

    1.知道我国的人口、资源、环境等状况,了解计划生育、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的政策,形成可持续发展意识。

    2.知道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人民平等互助、团结合作、艰苦创业、共同发展。

    3.了解我国在科技、教育发展方面的现状,理解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现实意义,认识科技创新的必要性,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4.了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知道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一项重要要求。

    5.知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了解我国现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

    6.学习和了解中华文化传统,增强与世界文明交流、对话的意识。

    7.了解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尊重不同的文化和习俗,以平等的态度与其他民族和国家的人民友好交往。

    8.了解当今世界发展趋势,知道我国在世界格局中的地位、作用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增强忧患意识。

    9.认识树立全球观念的重要性,增强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贡献的意识和愿望。

    六、考试形式与时长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时长:60分钟。

    七、试卷结构

    (一) 内容分值比例

    总分为60分。其中“心中有法”、“权利与义务”和“法律与秩序”约占50%,“认识国情,爱我中华”约占50%。

    (二) 题型及赋分

    全卷由第Ⅰ卷和第Ⅱ卷组成。

    第Ⅰ卷为选择题(四个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的答案),共17小题,34分。

    第Ⅱ卷为非选择题,共3小题,26分。

    (三)试题难易比例

    整卷难度系数0.70±0.03。容易题(P≥0.70)、中等题(0.70>P>0.35)、较难题(P≤0.35)的比例为6∶3∶1。